本文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集会通过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集会修改)第3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集会通过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集会修改)第30条。
10. 股权转让所得的纳税计划
纳税计划思路
股权转让不能看成是简朴的买卖转让前认真计划可以为你节约许多个税。
刘先生与王先生可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刘先生作为名义股东王先生作为实际出资人。刘先生将该20%股权的一切权利均委托王先生代为行使同时将股权质押给王先生为此王先生向刘先生支付200万元。王先生每年取得甲公司的分红。
若干年后因甲公司谋划不善泛起亏损甲公司20%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仅为110万元。此时刘先生再将该笔股权以110万元的名义价钱(实际不需支付任何价款)转让给王先生刘先生需要缴纳小我私家所得税=(110-100)×20%=2(万元)。通过纳税计划节税=20-2=18(万元)。
周先生若干年前投资100万元获得甲公司10%的股权 现周先生准备以200万元的价钱转让该10%的股权。周先生应当缴纳小我私家所得税=(200-100)×20%=20(万元)。
政策依据
吴先生于10年前投资100万元开办了甲公司为减轻税收肩负甲公司10年的利润均未分配现在已经累计到达1000万元。现吴先生准备将甲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转让价为1200万元。需要缴纳小我私家所得税=(1200-100)×20%=220(万元)。
刘先生持有甲公司20%的股权该笔股权的投资成本为100万元现在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为200万元。
刘先生准备以200万元转让给王先生刘先生应当缴纳小我私家所得税=(200-100)×20%=20(万元)。请提出纳税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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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吴先生在10年前即开办双层公司即吴先生投资110万元开办乙公司乙公司再投资100万元设立甲公司。
乙公司在转让甲公司之前可以将甲公司1000万元的未分配利润分配至乙公司。由此甲公司的股权转让价可以降低至 200 万元。
乙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0-100)×25%×20%=5(万元)。除甲公司外吴先生投资其他公司也通过乙公司举行这样就可以将所有投资利润均留在乙公司层面。通过纳税计划节税=220-5=215(万元)。
凭据《小我私家所得税法》的划定小我私家取得股息需要缴纳20%的小我私家所得税。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划定公司从公司取得股息属于免税所得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许多被转让股权的企业中都有较大数额的未分配利润如果能使用双层公司的结构在股权转让之前将未分配利润分配至上一层公司就可以降低股权转让的价钱从而降低股权转让的所得税。
纳税计划案例【例2-33】
小我私家转让股权适用的税率是20%现在利润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仅为5%因此如果能在最初投资时即设立双层公司由上层小微企业作为转让股权的主。